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文件
中建材协字〔2018〕78号
关于开展“中国室内(车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施工等级评定”的通知
各室内车内净化治理企业:
为推进中国室内(车内)环境净化治理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室内(车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市场环境,引导室内(车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企业规范经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室内(车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行业持续发展,由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主办,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室内净化服务委员会承办,从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中国室内(车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施工等级评定标准和实施办法,现将等级评定活动通知如下:
一、等级分类
等级评定按企业规模、工程业绩、管理水平、诚信表现,
分为三个等级:甲级、乙级、丙级。
二、企业申报
凡申报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室内(车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企业;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一年以上,且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会员单位(或评定时申请加入协会会员的企业)。
三、等级评定
为使此项工作持续开展,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室内净化服务委员会专门成立“中国室内(车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施工等级评定”考核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单位的审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企业做出客观的评定,并为审核通过的企业颁发等级证书。评定结果有效期三年,采取每年抽检的形式年检,每年按同级别25%的比例进行抽检,复审每三年一次。
四、申报流程
申请净化治理服务施工等级评定的企业向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室内净化服务委员会领取《中国室内(车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施工等级评定申请书》(详见附件1),并如实填写提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帆 13693026103
邮 箱:2032195033@qq.com
附件1:中国室内(车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施工等级评定申请书点击下载
附件2:中国室内(车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施工等级评定标准与办法点击下载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