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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家居示范市场 章程

来源: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发布时间:2010-09-03 浏览量:14

中国建材家居示范市场

章程

 

随着我国建材家居流通产业的迅猛发展,其流通模式和经营方式不断地更新换代、推陈出新,从露天设摊到现代购物中心,从杂货铺到形象店,从单纯租贷到统一管理,从简陋批发到总部营销,这个过程仅经历了十几年时间。但是由于发展速度太快,洋超市又不适合中国国情,本土市场几乎是“摸着石头过河”,致使很多市场在规划、建设和运营上存在许多问题,甚至某些市场经营困难。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深入分析这样的市场发展现状,汇集了一批具有几十年市场实践和理论研究经验的专家,组成专业团队,并成立专门的示范市场管理部,择优选择一批典型的、具有规模实力和发展潜力的、有推广价值的建材家居市场,开展首批“中国建材家居示范市场”试点工作,以此来规范、改造、提升市场,树立行业典范,推动我国建材家居流通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将依托政府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行业优势,和示范市场一起,创新盈利模式,打造著名品牌,完善营运标准,培育专业团队,共同提高我国建材家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做好“中国建材家居示范市场”的遴选、服务、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树立行业典范,引导我国建材家居流通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我国建材家居市场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核心,打造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规模实力的现代建材家居市场。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

3、坚持优胜劣汰、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所有建材家居市场。

二、工作流程

协会设立示范市场管理部,统一负责示范市场的申报、审核、服务等组织领导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凡申请“中国建材家居示范市场”的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盖章、法人签字后生效,示范市场管理部收到申请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发放有关申报资料。

2、申请单位收到申报资料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寄回示范市场管理部,管理部收到申请单位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3、示范市场管理部与初审通过的单位商定现场考察时间后,派出专家组调研市场现状情况;

4、专家组根据申报单位的市场实际运营情况,对照《示范市场规范标准》,研究讨论其达标情况;

5、对于达标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将印发文件通知,予以公示,并邀请有关领导、业界知名人士对其举行授牌仪式;对于未达标单位,协会将给予市场整改升级建议;

6、被授予示范市场的单位和示范市场管理部积极配合,共同开展后续工作。

三、规范标准

凡申请“中国建材家居示范市场”的单位,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市场选址要求

1、场址选择符合本地区的城市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要求。

2、交通便利,易达性好,辐射范围广。

(二)市场规划要求

1、市场定位准确,符合所在区域内的市场竞争需求。

2、商业规划详实,符合建材家居市场商业运营要求。

3、建筑规划合理,可塑性强,符合行业整体发展趋势。

(三)市场运营管理总体要求

1、门类齐全:装修、装潢、装饰三大类别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品类齐全。

2、品牌云集:汇聚国内外中高档建材家居品牌。

3、品种丰富:各品牌、各系列商品集中展示。

4、展示真实:实行体验式、导向式、人性化的商品展示。

5、配套完善:集仓储物流、商品展示、加工制造、培训交流、办公、金融、娱乐等功能于一体。

6、环境舒适:市场购物环境、生活环境、学习环境优雅舒适。

7、购物安全:实行“市场负全责,差价赔偿,无理由退换货”等购物保障制度。

8、服务完美:为消费者提供免费设计、配送、安装、维修、咨询等全方位的完美服务。

9、全员全程培训:市场对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实施全体人员的全过程培训。

10、引导消费:市场为消费者提供导向式服务,正确引导消费者购物。

11、引导生活:市场通过正确引导消费者购物进而影响其生活方式的改善。

(四)市场经营细化要求

1、商品质量管理

1)建立商品质量审核准入制度,所售商品必须是合格产品。

2)设立商品质量管理部门,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商品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

2、商品价格管理

1)商品销售价格和服务收费符合国家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2)销售商品明码标价。

3)售出商品开具销售凭据。

3、经营秩序管理

1)经销商持证持照经营,统一仪表,统一文明用语。

2)商品分区经营,陈列整齐有序。

3)诚信经营,公平交易,市场建立经销商违规处理和违规清退制度。

4)建立经销商档案数据库,加强对经销商资质、业绩、信誉等的管理。

5)市场内开展促销活动和发布广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实行统一管理。

4、服务管理

1)设立服务台和区域分布导图,有专业服务人员为顾客提供导购服务。

2)设置信息台或电子屏幕,公示市场交易信息、商品信息、价格信息和市场各项承诺及服务措施。

3)商品售出后出现的质量问题,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及时处理。

4)设有专门的投诉接待处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意见和交易纠纷。

5)对顾客和经销商定期进行满意度抽样调查,记录、分析、改进。

6)兑现对外的各项承诺。

5、物流管理

1)建有完善的商品运输、存储、物流配送体系,满足生产商、经销商、消费者各方的物流服务要求。

2)具备独立的市场物流管理系统,并持续完善物流服务平台。

(五)市场发展要求

1、政府支持力度较大,政策给予足够扶持。

2、消费者满意度较高,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

3、经销商对市场发展充满信心,品牌总部店、专卖店运营良好。

4、厂家给予足够重视,供货、促销力度较大。

5、员工专业素质高,能获得及时、持续的行业培训。

(六)市场各项运营指标要求

1、经销商营利整体情况良好,居同行业较高水平。

2、投资者分红相对于同行业其他市场居较高水平。

3、店铺出租率90%以上,同类市场中较高。

4、市场培育期较短,整体发展趋势良好。

四、专业化服务

审批合格成为中国建材家居示范市场的单位,将获得以下多方面的增值服务:

1、由示范市场管理部协同地方政府、市场、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代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开展示范市场相关工作;

2、示范市场管理部协助被授予示范市场的单位解决市场投资、规划、经营等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派遣专家组进行技术援助;

3、示范市场管理部协助被授予示范市场的单位与当地政府、生产企业及经营商户保持良好关系;

4、示范市场管理部组织专家组,每年不少于2次前往被授予示范市场的单位进行检查指导;

5、被授予示范市场的单位所辖的经销商户可优先申请成为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物美价廉放心店”;

6、被授予示范市场的单位享有优先参加中国建材流通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以及获取市场信息、专业培训、出国考察等活动的权利;

7、成绩突出的单位可申请协办全国建材家居市场观摩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高峰论坛等,可申请成为全国性的建材家居行业培训定点基地,并将其推荐给各大知名媒体进行宣传;

8、被授予示范市场的单位可获得建材家居行业主流媒体硬广告、软广告的双重宣传及中国建材流通协会期刊、网站的优先推广,示范市场管理部将着力打造“中国建材家居示范市场”的统一品牌。

 

附件1:《中国建材家居示范市场申请书》

附件2:《中国建材家居示范市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