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0年度会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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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贵单位对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并感谢您本人为我国建材流通业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您当选为协会理事,同时贵单位又是我会理事单位,我们将特别重视和发挥理事在行业管理与技术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尊重和维护理事的权益,同时也希望贵单位切实履行理事单位的职责和义务,更多支持协会发展。
在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已审议通过《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会费收取、使用的规定》。现我会正在收缴2010年度会费,根据我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收取会费的标准,理事单位为每年4000元。请接到本通知后,于30日内将贵单位2010年度会费肆仟元(4000元)人民币汇入我会财务部。
收款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甘家口支行
账 号:328660102200026096
联系人: 范 雨
电 话:010-6839245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