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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建材企业信用等级 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发布时间:2018-09-18 浏览量:14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文件

中建材协字〔20184

 

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建材企业信用等级

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及全国各建材企业及上、下游相关企业:

为规范建材行业信用秩序和竞争环境,树立行业诚信经营理念,强化建材企业诚信意识,我会经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授权,已在行业内连续开展十年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及建材行业生产、流通及上下游企业乃至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目前,建材企业信用等级已逐渐成为企业交易往来、融资贷款、上市发展的重要参考指标,能够帮助诚信建材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政策带动下的国际、国内工程竞标,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方面占得先机。

为持续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贯彻20146月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有关要求。杜绝建材产品的质量不合格、环保不达标现象,加强对信用等级良好企业的扶持工作,使之成为建材行业供给侧改革的基石。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局《关于改进行业信用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商信用字[2017]1号文件要求,我会2018年将继续开展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同时开展对以往通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审核的企业进行复评。现将等级评价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级别

信用等级共设三等九级,分别是:CCCCCCBBBBBBAAAAAA,每个主级别下设“+”、“-”两个次级别。

二、企业申报

凡参加评定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材与家居企业;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3年以上,且近3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会员单位(或评价时申请加入协会会员的企业)且未参加过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企业。

三、等级评定

为使此项工作深入可持续地开展,我会专门成立了信用等级评价专家委员会,参照国际通行信用等级评价惯例并结合我国建材行业的特点,制定了评价工作的行业标准、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为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提供了基础保障。专家委员会根据各企业提交的《申报书》及实地考察结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企业做出客观的评价并向企业出具《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报告》。被评为A级以上的企业由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和铜牌。凡被评价为A级以上的企业将在协会官网、相关专业委员会网站以及中国建材报上进行公示和宣传。

评价结果有效期限为三年,采用逐年审核年检升降级制。参加复审的企业,请联系相关人员索取并填表《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企业信用评价复评申报书》。授信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失信行为时,专家委员会将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信用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做出降级、取消资格、公开曝光等失信处罚决定。

四、申报流程

企业自愿报名,可登陆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官网(http://www.cbmta.org)下载并填写《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或直接联系会员部索取相关文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会员部,经初步审核后,发放《全国建筑材料流通行业信用评价申报书》给参评企业,按照《申报书》的内容逐项填写后,加盖公章并附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见信用等级评价专栏页面上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快递至会员部。

五、增值服务

1、凡被评为A级以上的企业,将在协会官网上进行形象展示。

2、凡被评为A级以上的企业,将在《中国建材报》上为企业免费做一期软广。

3、获信企业可以在企业宣传材料、媒体、产品销售、招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六、联系方式

会员部

佟晓秋:010-68391555/13691491863

  雨:010-68391515/13241987947

  箱:1304831212h@qq.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1515

 

附件: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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