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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制定 “国家低碳建材企业(水泥)等级评估方法”的通知

来源: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发布时间:2010-11-05 浏览量:11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中建材协联字〔2010〕1号

                                                                                                                               

 

关于参与制定 “国家低碳建材企业(水泥)等级评估方法”的通知

 

全国各重点水泥企业:

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选择,正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我国也已将发展低碳经济列为政府及企业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而发展低碳经济,离不开政策制度的创新和发展,其中界定低碳建材是构建低碳建材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与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联合成立了“全国低碳建材促进行动委员会”并发布了指导全行业碳减排的纲领性文件“中国低碳建材发展路线图指南”,同时针对全行业急需低碳建材产品及低碳建材企业定位的现状,开始制定“国家低碳建材产品等级评估方法”及“国家低碳建材企业等级评估方法”(以下简称“方法”)。

 “方法”的制定将根据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与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签署的战略协议,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商务部的指导下开展。“方法”的评价体系将分为低碳建材企业和低碳建材产品两大类。前者主要通过企业工业增加值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及有关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来衡量;后者主要通过产品在其生命周期中,包括生产使用和弃置各个阶段所排放二氧化碳及其它温室气体的总量来衡量。“方法”借鉴目前在国际社会较受认可的英国PAS(碳排放)标准并有所创新,其中:低碳建材产品/企业评估共设三个级别,分别是:AAAAAA,低碳建材产品还将配以碳标识,以便直观明了地向消费者展示产品的碳排量信息。

“全国低碳建材促进行动委员会”决定首先启动“国家低碳建材企业(水泥)等级评估方法”的制定,并成立了“评估专家委员会”。

现邀请全国部分重点水泥企业(见附件1)参加“国家低碳建材企业(水泥)等级评估方法”的制定。凡参与制定“方法”的企业,其领导将受邀成为“全国低碳建材促进行动委员会”委员并可参选“执委”;同时,参与“方法”制定的单位名单将列入“方法”附录中并获取相关证书。

请有意愿参与 “方法”制定的企业详细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后报送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经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向相关企业发出确认函及参与“方法”制定的具体事宜。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1507

邮政编码:100834

联系人员:阎 静  佟小秋  刘 庆

联系电话:010-68391567   010-68391532   010-68391548

    真:010-68391567   010-68391532   010-68391548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与制定“国家低碳建材企业(水泥)等级评估方法”拟邀请全国部分重点水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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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参与制定“国家低碳建材企业(水泥)等级评估方法”企业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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