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建 筑 材 料 流 通 协 会 文 件
中建材协字〔2016〕15号
全国各建材企业及上、下游相关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商务部《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09]7号)的指示精神,经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的授权,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已经在行业内连续开展八年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及建材行业生产、流通及上下游企业乃至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目前建材交易信用等级已逐渐成为企业交易往来、融资贷款、上市发展的重要参考指标,更能帮助众多建材企业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带动下的国际、国内工程竞标、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方面占得先机。为了持续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有效贯彻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纲要指出: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到2020年,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的有关要求,将交易信用等级作为对建材市场的监督检查措施,作为企业贸易往来的参考凭证,杜绝建材产品的质量不合格、环保不达标现象,加强对信用等级良好企业的扶持工作,使之成为行业供给侧改革的基石,协会决定继续将建材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列为2016年开展的重点工作之一,营造诚信安全的建材市场环境,推动建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最新要求,现将等级评价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级别
信用等级共设三等九级,分别是:C、CC、CCC、B、BB、BBB、A、AA、AAA,每个主级别下设“+”、“-”两个次级别。
二、企业申报
凡参加评定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材家居流通行业经营企业;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3年以上,且近2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会员单位(或评价时申请加入协会会员的企业)且未参加过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信用等级评价活动的企业。
三、等级评定
为使此项工作深入可持续地开展,协会专门成立了“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信评办”),参照国际通行信用等级评价惯例并结合我国建材行业的特点,制定了评价工作的行业标准、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为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提供了基础保障。评价专家委员会根据各企业提报的《申报书》及实地考察结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企业做出客观的评价并向企业出具《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报告》。被评为A级以上的企业由中国建材流通协会颁发经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认可的信用等级证书和铜牌。凡被评价为A级以上的企业将在商务部中国市场秩序网 (www.12312.gov.cn)及协会官网(http://www.cbmta.org)上进行同步公示,并在商务部、国资委进行信用备案,并由两部委下发文件确认。
评价结果有效期限为三年,采用逐年审核年检升降级制。授信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失信行为时,信评办公室将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信用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做出降级、取消资格、公开曝光等失信处罚决定。
四、申报流程
企业自愿报名,可登陆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官网(http://www.cbmta.org)下载并填写《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或直接联系信评办索取相关文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协会信评办,经初步审核后,发放《全国建筑材料流通行业信用评价申报书》给参评企业,按照《申报书》的内容逐项填写后,加盖公章并附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见信用等级评价专栏页面上“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寄给协会信评办。
五、增值服务
1、凡被评为A级以上的企业,将在协会官网上进行形象展示。
2、凡被评为A级以上的企业,将在《中国建材报》上为企业免费做一期软广。
3、编制《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A级以上企业名录》:
(1)名录免费送给国家相关管理机构:为企业的诚信做出定位,在政策上给予优先支持。
(2)名录免费送给国家银监会、证监会:成为企业融资上市的重要参考。
(3)名录免费送给政府及军队采购部、国内外大型建筑、建设企业:作为其招标采购的主要依据之一。
六、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10-68391532/1548、68355799、88383102
附件: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
二○一六年三月十日
附件:
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
注:表格填妥后请传真并寄至: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507
邮编:100834
联系人:尹月晓
电话:010-68391532
传真:010-68391532
申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