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文件
建材协字〔2017〕10号
各会员企业及全国各建材企业及上、下游相关企业:
为规范建材行业信用秩序和竞争环境,树立行业诚信经营理念,强化建材企业诚信意识,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经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授权,已在行业内连续开展九年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及建材行业生产、流通及上下游企业乃至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目前建材交易信用等级已逐渐成为企业交易往来、融资贷款、上市发展的重要参考指标,更能帮助众多建材企业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带动下的国际、国内工程竞标、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方面占得先机。
为了持续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有效贯彻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纲要指出: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到2020年,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的有关要求及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与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商信用字〔2015〕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杜绝建材产品的质量不合格、环保不达标现象,加强对信用等级良好企业的扶持工作,使之成为建材行业供给侧改革的基石,协会决定继续将建材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列为2017年开展的重点工作之一,营造诚信安全的建材市场环境,推动建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要求,现将等级评价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级别
信用等级共设三等九级,分别是:C、CC、CCC、B、BB、BBB、A、AA、AAA,每个主级别下设“+”、“-”两个次级别。
二、企业申报
凡参加评定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材与家居企业;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3年以上,且近2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会员单位(或评价时申请加入协会会员的企业)且未参加过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信用等级评价活动的企业。
三、等级评定
为使此项工作深入可持续地开展,协会专门成立了“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信评办”),参照国际通行信用等级评价惯例并结合我国建材行业的特点,制定了评价工作的行业标准、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为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提供了基础保障。评价专家委员会根据各企业提报的《申报书》及实地考察结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企业做出客观的评价并向企业出具《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报告》。被评为A级以上的企业由中国建材流通协会颁发经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备案认可的信用等级证书和铜牌。凡被评价为A级以上的企业将在商务部中国市场秩序网 (www.12312.gov.cn)及协会官网(http://www.cbmta.org)上进行同步公示,并在商务部、国资委进行信用备案,并由两部委下发文件确认。
评价结果有效期限为三年,采用逐年审核年检升降级制。授信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失信行为时,信评办公室将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信用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做出降级、取消资格、公开曝光等失信处罚决定。
四、申报流程
企业自愿报名,可登陆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官网(http://www.cbmta.org)下载并填写《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或直接联系信评办索取相关文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协会信评办,经初步审核后,发放《全国建筑材料流通行业信用评价申报书》给参评企业,按照《申报书》的内容逐项填写后,加盖公章并附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见信用等级评价专栏页面上“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寄给协会信评办。
五、增值服务
1、凡被评为A级以上的企业,将在协会官网上进行形象展示。
2、凡被评为A级以上的企业,将在《中国建材报》上为企业免费做一期软广。
3、编制《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A级以上企业名录》:
(1)名录免费送给国家相关管理机构:为企业的诚信做出定位,在政策上给予优先支持。
(2)名录免费送给国家银监会、证监会:成为企业融资上市的重要参考。
(3)名录免费送给政府及军队采购部、国内外大型建筑、建设企业:作为其招标采购的主要依据之一。
六、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10-68391532/1548、68355799、88383102
附件: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
附件:
全国建材交易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
注:表格填妥后请传真并寄至: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507
邮编:100834
联系人:尹月晓
电话:010-68391532
传真:010-68391532
申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