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重新修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品混凝土使用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市场规范要求,为了更好地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依据国家有关商品混凝土技术标准和合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委托武汉混凝土协会,组织进行了对原《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的重新修订。新的《买卖合同》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共同审定和联合监制,决定自2007年11月1日启用,原《买卖合同》即行废止。 新的《买卖合同》文本由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交易分中心负责发放,各企业由专人统一到交易分中心按项目登记领取。 此通知。 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 二00七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