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民政部撤销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登记,因连续三年未年检

来源: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发布时间:2018-12-21 浏览量:7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1220日消息,经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存在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据悉,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情节严重。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撤销登记后,应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并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