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8年商务部行业标准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近日,商务部下达了2018年行业标准立项申报的通知,并要求于2018年4月初将相关申报文件按时上报至商务部相关业务司局。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协会有关商贸流通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照商务部立项申报通知的要求,现就申报2018年商务部行业标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立项的各专委会或相关单位应具备与行业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和人员条件。
2、由于商务部申报立项要求较为严格,协会各专委会或相关单位如在行业标准方面进行了一定的准备工作,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文件较完善的,可考虑参与申报,如不具备申报行业标准条件,可申报协会团体标准。
3、申报的标准应以商贸流通行业标准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4、申报立项需提交以下材料: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
件)、标准草案。其中标准草案必须内容完整,结构和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每章项下要包括具体条款内容。
二、编制要求
(一)周期要求。
标准制修订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二)对标准文本前言内容的要求。
标准文本前言部分应写明标准提出单位、技术归口单位、起草单位,其中起草单位名称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十家)应与下达立项时起草单位信息一致,不一致的须按照《流通标准制修订流程管理规范》要求,填写《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说明理由,不单独列出参与起草单位。
(三)广泛征求意见的要求。
从2018年起,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完成后,须由商务部主管司局在商务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要求的专委会或相关单位,向协会行业标准部提出立项申请,提交申报立项相关文件。
2、协会行业标准部对申报的标准进行审核协调,通过审核的标准,由协会行业标准部统一向商务部提出正式立项申报。
四、申报时间
请有意向的部门或相关企业于2018年4月2日下午五点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协会行业标准部。
联系人:王予阁 联系电话:68391575 13466798569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