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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关于征集2018年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来源: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发布时间:2018-04-03 浏览量:5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关于征集

 

2018年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关于培养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对团体标准的实施要求,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积极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自2015年启动团体标准编制工作以来,已批准标准立项10多项,并有10余项标准正在预备立项阶段。根据我会2018年团体标准工作安排,现向相关单位征集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以建材及家居行业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与现行国家标准协调配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满足建材及家居行业发展需要,且相关技术具有相应研究成果支撑并具有一定先进性;

(二)有利于建材及家居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和技术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有利于我国建材及家居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四)对建材及家居产品的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五)鼓励现有的企业标准等需要在全国本行业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的,可申请转化为团体标准。

二、申报范围

 

申报标准应紧扣国家、建材及家居行业、地方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围绕产品、方法、服务、规范等范围开展,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填补现有标准空白,吸纳科技创新成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已做好编制标准的前期工作;

(二)项目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具备实施应用的条件;

(三)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熟悉标准制修订要求,并能对标准项目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负全责;

(四)申报项目制定周期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申请批准项目变更最多可延长6个月。超过18个月未能发布,则本标准项目自动撤销,并在协会官网予以取消公示。

四、申报单位资质

 

行业内具备标准编制能力的法人单位均可提出我会团体标准编制立项申请,我会会员单位优先,鼓励建材及家居行业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化工作。制定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

五、申报材料

 

需提交团体标准编制项目申报说明(见附件1)、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602655891@qq.com

六、申报时间及立项审批

 

团体标准申报工作采取不定期申报方式,随时申报,随时受理,滚动管理。协会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审查。经协会标准评审专家评估后,对予以正式立项的标准制定项目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指定平台http://www.ttbz.org.cn/、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bmta.org/进行立项公示。

七、联络方式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行业标准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1512

联系人:王予阁    电话:010-68391575  13466798569

电子邮箱:6026558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