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城镇化建设绿色建材合格供应商评估的通知

 

全国各建材生产、流通及上、下游企业:

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城镇化建设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十八大报告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理念,它表明建筑节能与绿色建材将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要保障,为此,我会决定从2013年起开展“全国城镇化建设绿色建材合格供应商评估”活动,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优秀建材企业投身于我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步伐,为我国建材行业节能减排和绿色经济做出重要的贡献。

一、参与条件

参加本活动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环保检测报告、中国境内注册的商标等法定许可证照、各种获奖证书、所获荣誉以及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

二、评估与宣传

(一)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3793-2009《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行业贸易行业标准SB/T10727-2012《环保型建材及装饰材料技术要求》。

3、《全国城镇化建设绿色建材合格供应商评估办法及评分细则》

4、申报企业提报的申报资料。

5、评估单位调研资料。

(二)“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网”与《中国建材报》、“新浪网”、“搜狐网”等媒体合作,联合开展全国城镇化建设绿色建材合格供应商评估巡礼活动。

(三)参与评估的企业可在协会指定的委托单位对企业进行调研、达到合格供应商标准并出具调研报告后,经协会审核,将免费向参与评估企业颁发全国城镇化建设绿色建材合格供应商牌匾和证书。

三、参与方式

企业自愿申报参加,凡参加评估的单位需填写《参加全国城镇化建设绿色建材合格供应商评估活动报名表》,将填好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名表,邮寄(或传真)至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四、公示与发布

(一)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将会对被评估为“全国城镇化建设绿色建材合格供应商”的企业在“中国建材流通协会网”、《中国建材报》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和重点报道。

(二)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将“全国城镇化建设绿色建材合格供应商”汇总后编辑成册,上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政府部门,并免费赠送给有关政府采购部门及大型承担全国城镇化建设的单位。

五、评估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制定规则,交协会指定的各地方“全国城镇化建设绿色建材合格供应商评估项目部”执行。

管理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评估单位:中协建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68391615 68391567 68391532

联 系 人:佟晓秋、阎静、尹月晓

致电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信息中心索取《参加全国城镇化建设绿色建材合格供应商评估活动报名表》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