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来,针对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简称扶散费)问题,我会应广大水泥企业的要求多次以上报调研报告、专题会议纪要和当面汇报的形式向贵司反映水泥企业的反对呼声,借新的《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办法》征求意见之际,我会代表广大水泥企业再次重申,反对继续向水泥企业征专项资金 ,理由如下:
2008-03-18
根据商品混凝土使用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市场规范要求,为了更好地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依据国家有关商品混凝土技术标准和合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委托武汉混凝土协会,组织进行了对原《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的重新修订。
200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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